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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文:公共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发表时间:2024-07-13 17:14

山东省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最近宣布了《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实现空气质量的显著改善。其中,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应用比例,是本次行动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山东省将在公共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具体措施包括:

1. 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车领域的应用比例。在山东省关键区域,所有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以及轻型环卫车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必须达到80%以上。这将有效减少传统燃油车辆尾气排放,降低空气污染。

2、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在火力发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金属和水泥等重工业领域以及物流园区,山东省将推广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这将有助于减少重工业领域和物流园区的空气污染,促进绿色物流发展。

3、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为实现货运行业的绿色转型,山东省将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通过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推动货运车辆向新能源、零排放方向发展。

为确保新能源汽车的顺畅使用,山东省还将加强充电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实施方案》规定,到2025年,确保重点区域的高速服务区至少80%能提供快速充电站服务,而其他区域的覆盖率也要达到60%。此外,山东省还将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提高充电设施利用效率,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充电服务。

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广泛应用,山东省将迎来绿色交通的新时代。未来,山东省将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动交通领域向绿色、低碳、智能方向发展。同时,山东省还将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全国乃至全球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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