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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官方公布高速公路最新清障收费标准

发表时间:2023-08-23 13:19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最新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此清单包括九大项内容

1、车辆通行费;2、船舶过闸费;3、航道通行费;4、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5、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6、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7、公证服务收费;8、司法鉴定服务收费;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已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其中,车辆通行费为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普通公路(桥梁):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包含【鲁交财〔2021〕3号、鲁交财〔2019〕68号、鲁交财〔2020〕25号、鲁交财〔2021〕66号、鲁交财〔2021〕67号等】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分为两部分:

(—)拖车费

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30元。使用平板车的,一、二类车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三类车 1100 元/·次,四类车 1300 元/·次,五、六类车 1600 元/车·次 。更换车头牵引的,按 1300 元/车·次计收。

(二)吊车费

一至五、六类车分别为400、800、1200、1600、2500元/车次,吊货物2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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